问 题

发表人:武* 提问时间:2014-01-03

标题:向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出租房屋,为何不给补贴

我是和平区低保家庭,在2006年办理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租赁了不在同一户籍的亲属的房屋,我每月可领取租房补贴至今,手续齐全。

近日,租给我房的这个亲属听说我市有政策《津国土房改(2008)587号》规定,他将房屋租赁给我居住,他本人也可以每年领取600、800、1000的补贴。让我帮忙去办理。于是我于2014年1月3日去到和平区房委办,帮我这个亲属办理他的补贴。按照规定递交所有手续后,被告知租亲戚的房子不给办理。我说我们不在同一户籍,按照我市规定,应该办理。你们说不能办,有规定吗?人家和平房委办把我的报件扔给了我,就是不给办。

现在我想问,将房屋出租给不在同一户籍的,具有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亲属,房屋出租人不能按照规定享受他那份补贴的规定是哪个?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和平区房委办为何不予办理。我必须要看到这个规定的文件号。

烦请贵局领导予以了解答复协调此事。我将持续关注。2周后我将去贵局的信访解决,如没有说法,在网上或向媒体发布,让社会大众进行评判。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2-17 是否超时:否

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

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