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3-12-30

标题:供热公司今年收取去年的费用

我住在蒲瑞和园,2012年9月底拿的钥匙《平改》,冬季取暖费用没有交,(小区都没交,也没人收取)可是今年却硬要收取2012-2013度的取暖费,如果不交,2013-2014的费用就不收取,就给住户停暖,我想问问:物业和供热公司这样做有依据吗?今天贴条到我家门上,说要停暖了,我想咨询一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1-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到期未入住的,自告知的办理入住之日起,供热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交纳。故开发企业通知业主拿钥匙的时间为交供热费时间,而不是业主实际拿钥匙或入住时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