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医疗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监察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做社会保险登记,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