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找寻玛钢厂退委会,死亡职工医药费何时能报销
我父亲是原玛钢厂的职工。于08年去世。父亲生前,因看病产生一笔医药费用,(一千三百元)。这笔费用是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政策以前发生的,是应由玛钢厂报销的费用,在07年,应玛钢厂退委会的要求,把所有药费单据上交并核准,给我们开具一张收据,讲明以后凭此收据报销医药费。接下来几年,我们几次找到退委会联系报销的事情,均说没有钱。我们在退委会留有联系电话,一直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近一年,我因工作的原因离开本市,再打退委会的电话无法接通。最近听说,玛钢厂已搬迁,与退委会失去联系,我怎样找到马钢厂退委会?医药费的报销又有哪个部门负责?人都去世5年了,这笔医药费什么之后才能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