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12-29

标题:找寻玛钢厂退委会,死亡职工医药费何时能报销

我父亲是原玛钢厂的职工。于08年去世。父亲生前,因看病产生一笔医药费用,(一千三百元)。这笔费用是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政策以前发生的,是应由玛钢厂报销的费用,在07年,应玛钢厂退委会的要求,把所有药费单据上交并核准,给我们开具一张收据,讲明以后凭此收据报销医药费。接下来几年,我们几次找到退委会联系报销的事情,均说没有钱。我们在退委会留有联系电话,一直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近一年,我因工作的原因离开本市,再打退委会的电话无法接通。最近听说,玛钢厂已搬迁,与退委会失去联系,我怎样找到马钢厂退委会?医药费的报销又有哪个部门负责?人都去世5年了,这笔医药费什么之后才能报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不掌握老人单位退委会的情况,您的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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