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候** 提问时间:2013-12-28

标题:我办停暖气 3年了 要我交热损费

你好 我办停暖气 3年了 现在交热损费 我问问 对这个问题 有相关的规定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1-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25号,第六条,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具体情况已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释说明。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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