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姜* 提问时间:2013-12-25

标题: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谁给解决

姜岞君为了追索用人单位天津鸿立东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多次走遍了塘沽劳动局、仲裁,社会保险中心。最后在大港劳动局得到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局发【2011】80号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印发的‘天津市规范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根据:二、末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行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规定,又多次到塘沽社会保险中心,劳动局都不能很好接待并解决问题,请问姜岞君应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2-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稽核处的电话23030390进行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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