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3-12-22

标题:供暖温度

现在(2013.12.21-14.20)厅内供暖温度17度,此温度是否低于供暖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供热规定答复如下: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条,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已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供热单位的工作人员已上门测温,目前温度达标。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