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土地局工作失误导致我多花钱买房
我买了一套北辰区金凤里的底商二手底商,卖方的土地证上写的出让,年限那根本没有写,今天到房管局过户房管局不给过说没有年限需要土地局出证明证明这套房子的年限,我到了北辰土地局,土地局说从卖方买房日期算起40年,我现在就问北辰土地局负责人,当时你们为什么不把年限写在土地证上,我现在过户你告诉我40年了,为什么你们当时的工作失误让老百姓买单那,因为年限那没写在我老百姓认为没有年限,所以我用没有线的价格买的房,房款都给了去过户说不给过,说没有年限推到土地局,土地局现在说不清为什么土地证上当时为什么不给写年限,我现在真的欲哭无泪,需要政府帮忙赶紧解决,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