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津热集团核查,您家去年维修4次,测温一次,为19度,您表示体感温度为19-20度左右。您称邻居家24度,认为自家也应该24度左右,但您家属于供热循环末梢,因此不能跟邻居相比,另外体感温度不代表测温标准,按照条例规定该户室温已经确实达标了。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