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提问时间:2013-12-16

标题:失业后交社会保险还得收滞纳金不合理

我属于农业户口,38岁,前几年大队给统一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5年,然后自己不能继续交,后来找到工作,但政策不允许补交前面的保险费。现在又失业了,从今年7月份开始农业户口也可以在窗口上保险了,没钱交了,好不容易攒了钱,又得交滞纳金,这真是太不合理了,需要修改政策,或者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能否不交滞纳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2-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会保险法及我市政策规定:补缴当年养老保险费的,免收保值费用。跨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加收保值费用;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养老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保值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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