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邢** 提问时间:2013-12-14

标题:居住型公寓是否要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居住型公寓是否指列入我市商品房备案核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住房?

也就是居住型公寓是否属于新建住宅商品房,适用于“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交付使用前需要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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