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3-12-14

标题:异地生育报销问题

你好,我已在天津社保备案异地生育,回天津报销时,要求申报材料上需加盖医院生育保险章,我所去的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但是医院没有生育保险章,无法加盖,只有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住院收费章,我怎样才能报销生育费用,领取生育津贴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2-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您与参保分中心沟通协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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