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居民家庭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街镇劳服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手续。我市新生婴儿,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参保所在地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具体参保手续事宜请咨询街道工作人员。另外,每年的第四季度为城乡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新生儿在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与90日内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待遇享受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出生90日后办理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次年12月31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请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