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3-12-11

标题:关于生育津贴差额部分领取的事宜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您好!2012年3月,本人在第五中心医院实施剖宫产,出院后,因医院核算错误,上传支付数据时,将我的剖宫产误录入为自然分娩,导致我在办理生育津贴时,因纸质材料与网上数据不符而不能办理。按照单位要求,先按照自然分娩部分来申请生育津贴,待医院数据调整后,再申请差额部分。2013年4月,医院调整后,我再次申请了补足生育津贴差额部分的材料。但时至今日,大半年已过去,在询问社保分中心时,工作人员解释说,我这种情况办理时间会较长,要耐心等待。但因本人已从原单位离职,因此想咨询,差额部分何时能够调整完毕?我何时能够收到款项?我充分理解人社局工作量之大,希望尽快予以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民反映问题已妥善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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