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已跟您沟通协商,并经测温,您家中温度能达到18摄氏度以上,您认为虽然达标但是仍感觉凉。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的规定,供热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即为达标,用户表示不能认可,建议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