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城安热电供热站的作为不满
我们是退休职工,由于供热站2012年1月4日强停了我们的暖气(河西区前进道四新里36-111)而还要全额收取2011-2012年度的供热费十分不满。
我老伴曾给你们写过信要求协助解决,被莫名其妙地退了回来。我们投诉无门,只好向你们求助,希望能得到解决为盼。
房东 黄**电话130022619
附件:我在11月初就向12319热线、市长信箱反映了我家供热问题,至今没有部门与我联络,我想可能是我反映的问题太杂,抓不住重点,有的问题又事关大局,不好解决吧。所以现在应该先解决特殊问题。
2013年10月30日我去城安热电公司第二营业所联系供暖,被告知欠费(2011~2012年度1836元+滞纳金532.40元+2012~2013年度热损费367.20元+2013~2014年度热损费367.20)而且2013~2014年还不能恢复供气。并且说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不把欠账结清,就要将暖气拆除,以后重新办理初装。为此我非常着急。
先解决我2011~2012年度欠费问题吧。2011年12月2日,新租户反映暖气不热,(我看到他们大白天在屋里还披着棉被。)本以为补缴了“欠费”,就可以继续供暖了。我去供热站补缴了1836元的2010~2011年度暖气费,但供热站说还欠2011~2012的采暖费,我表示一次拿出近4000元有困难,容来年再交。但在2012年1月4日供热站没和房主协商,供热站就强停了暖气,造成租户自己买了电暖气取暖,拒交供暖费用。强停至今,一直僵持,没有供暖。
2012年1~2月我找维修站质疑强停问题时,值班人员说是营业部通知强停的,并且我亲眼看到值班人员在值班记录上登记了我2010~2011缴费发票的号码。我认为2012年1月4日就强停了暖气,还让用户缴纳全年暖气费,实在不合理。
现在营业部不承认1月4日强停的,说是5月才停的,要全额收取2011~2012的采暖费,拖着不缴还要收滞纳金。我要求供热站查找2012年1~2月的原始值班记录,供热站让我自己找证据。我找维修站,他们说采暖期结束后,当年就汇总上交了,维修站不保存值班记录。我要求供热站尊重事实,按事实说话。
四新里36-113房东黄**
2013-12-04
电话:13002261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