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自18大三中全会以后,改革春风吹满地,但个人及其他人在“职称评审”这个环节仍是手续繁复,盖章单位,所需材料,办理流程10多年天津市未有相应改善,本人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已近10年,本应到高级工程师评审年龄和资质,相应的论文、职称英语考试,计算机职业4门考试,任职经历个人认为完全符合高级工程师要求,但由于本人在助理工程师工作一年属于认定助理工程师,2009年要评审中级工程师阶段未有相应的助理工程师相关证件。导致重新认定助理工程师,然后中级在助理后再延续4年,导致高级工程师再延续5年。个人其中申报过几次,均遭拒绝认认为年限不符合天津市规定及另外的破格条件。工程师证在工作近10年尚未通过天津市人事局的评审。另外天津市现有外来人口及其他高级人才大量涌进,为滨海新区发展都在积极贡献,但由于各种因素类似个人情况耽误评审时间,证件不全或者年限不到但实际经历已满足要求。个人建议天津人事能否像其他兄弟省市学习先进经验,对于专业其他部分能否实行以考代评和现有体制的结合,不然每年固定人事评审环节居多,材料盖章、公示及流程已不符合现有经济体制的发展,是否能做深层次的改善,人才是发展的关键,如果这方面还是10多年做法,完全束缚了人才的能力或者本身的价值,限制了人才流动,为评审职称耗费大量的经历时间。本人个人看法,可能无法领会到领导高瞻远瞩,但这只是普通的的知识分子或者天津工作这生活中一部分,更多的一小步才造就社会的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