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12-03

标题:为什么停我低保

您们好,我是2001年在河西区挂甲寺街吃的低保,当时是双待业抚养一个孩子,我三年前离婚,孩子判给我抚养,去年年初街里通知我说我不够低保条件把低保给我停了。我纳闷以前两人养一个孩子够低保,现在我一个人养孩子就不够低保条件了吗?【状况一点没变】我们邻居比我条件好的现在都能吃低保,为什么我条件不好到给我低保停了呢?。向那说理去。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3-12-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挂甲寺街进行核查。工作人员再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您不能享受低保的原因为:您现居住的房屋属于商品房,面积为92.73平米,且法院判决产权归属您所有。按目前低保政策规定,商品房人均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且无贷款记录,方可享受低保,因此您目前无申请资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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