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夕* 提问时间:2013-12-01

标题:关于对现行供热收费标准的疑问

我是阳光星期八小区的居民住户,所住楼房是节能保温楼是按供热计量收费。2010—2011年度供暖期结束,供热计量收费,倒比按面积收费高出218.8元。供热站表示多出的费218.8元我们也不收了,建议你还是按面积收费缴。无法只得如此。高价买节能楼,计量表倒不如按面积收费省钱。困惑呀!请给予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夕*”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按我市供热计量收费试验价格,通过对广大供热计量用户用热量和的热费调查,在房屋保温良好,供热系统正常情况下,如果用户根据需要对用热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节,供热计量热费基本上都会低于面积热费。按热量表的计量原理,用热量多少主要取决于瞬时流量的高低和累计用热时间的多少两个因素。所以,节省用热量的主要方法是,如果室内温度高于20度时,就应该及时关小阀门降低热水流量,降低室内温度;如果出门时间过长,可以关闭供热阀门,减少用热时间。这样,既满足舒适度的要求,又能节能节费。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今后如有问题可以及时反映,以便不断改进供热单位的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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