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11-26

标题:新建商品房暖气费

我购买了津南碧桂园新建的商品房,已经安装热计量表,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前两年,需要按面积缴纳取暖费?

我将此事反映到了12319城建热线,相关的回复是:

“我市安装热计量小区用户第一年需要进行抄表资料留档,因此实行计费面积收费,自第二年开始按照热计量收费。我们会将您反映供热站第二年要按面积收供热费的问题反馈到供热部门,待供热部门回复后,我们会再次给您回复。”

且不说相关部门对“第二年要按面积收供热费”还没回复,单就“第一年需要进行抄表资料留档,因此实行计费面积收费”

的解释就相当的没有道理。理由如下:

1.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并没有对新建商品房的暖气收费方式进行约束。

2. 我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让我一直都开着暖气,否则就无法进行抄表资料留档。

3. 既然是抄表资料留档,那么我就开一天的暖气,就不能抄表资料留档吗?

在安装了计量表的前提下还要按面积收费,那还要热计量表有什么用,这不是变相鼓励人即使暂时不住新房也要一直开暖气吗,这与中央有关节能减排的精神完全违背!当然,我理解暖气需要试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冬季我需要一直开暖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与您电话沟通,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出用户第一年入住时,应当尊重用户的选择,由用户自行选择供热计量收费或面积收费,但第二年必须按供热计量收费的建议,会在今后的政策修订中进行考虑,同时感谢您的来信,供热计量工作离不开广大用户的大力支持,供热单位愿意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帮助不断改进工作,如有什么问题,可继续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