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3-11-26

标题:补缴社会保险

我妻子在上一家公司工作到2013年5月份离职,2013年8月份和现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社会保险上一家给我断缴,直到2013年11月份才给补缴上。现在要把保险转到新的公司,我想问一下,新的公司能给我妻子补缴8月份到现在的社会保险吗?

保险缴纳开始时间2012.07~2013.05,于2013.05至 今 断缴

和现在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2013.08月

还有假如,我妻子在2013年12月份怀孕,这情况,对享受生育险有影响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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