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11-24

标题:老人病逝近3年,社保拒不报销住院费,多处投诉无音信

市长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是本市人,我父亲张燕群生前系天津市针织一厂退休老工人,2011年1月2日凌晨因昏迷前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急诊抢救治疗,1月8日上午办理住院手续后,下午5点06分在做B超检查时病人死亡。2013年5月底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以没有发生住院费用为由拒绝按留院观察报销药费将申报材料退回,况且在退回材料中未说明退回原因,也未加盖公章,使我投诉无门。

事实经过:我父亲张燕群2011年1月2日凌晨因昏迷前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急诊抢救治疗,1月3日转入观察室进行治疗,1月7日主治大夫安排住院,1月8日上午我办理了住院手续(住院病案首页为证)并交纳了5000元住院押金后,住院部大夫查房后告诉我,鉴于病人目前状况在进住院部病房前先做一下B超、核磁共振检查,以免折腾病人,于是我缴纳了检查费用。1月8日下午5点06分在做B超检查时病人死亡。

在住院期间,我全额垫付医疗费共计11858.02元。2011年6月我将药费单据交到针织一厂劳资科,按留院观察逐级申报,2012年5月针织一厂劳资科告诉我,社险退回因留观诊断证明与留观时间不符,于是我又到医科大学总医院急诊部补开了诊断证明交给针织一厂劳资科,进行第二次申报。2013年5月底针织一厂劳资科又告诉我,和平社险又将申报材料退回,原因是没有住院发生的费用,只能按照门诊规定报销费用。

请问天津和平社险:

1、既然退回申报,为何不在申报审批表中写明退回原因,加盖公章?

2、留院观察掌握的标准应该按是否发生了住院费用吗?我父亲是在1月8日上午办理的住院,下午病人死亡的,难道可以这样不顾事实存在吗?

3、我父亲并非没发生住院费用而是由我垫付了住院检查费用。

4、两次申报被退回的原因前后不一致,相互矛盾,第一次是因留观诊断证明与留观时间不符被退回。第二次是未发生住院费用被退回。难道你们对待工作就是这样的不负责?

市长,我父亲去世已近三年了,在世时看病药费单位报销的问题还未解决,原本想现在社险报销会快些,不料会是这个结果,每当提起这件事,做儿女的心里很难受。和平社险的这种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

鉴于和平社险的这种态度和处理方法, 我于今年的10月30日以挂号信的方式给您邮寄了一封投诉信,经查已于10月31日签收;还于11月12日在“民政零距离”给天津社保局孔长起局长写了投诉信,给我的回复是“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后就渺无音信了。市长,我父亲去世近3年了,到现在住院费问题解决不了,无奈麻烦您,请您关注此事,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此致

敬礼

写信人:张**

2013年11月25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按工作程序转给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二次答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