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居住在河西区先进里的居民,2012年由于供暖采用了一户一循环,顶层的管道整个都拆除了,未加片,故采暖期一直达不到温度,由于和供热站多次协商于2012年12月25日又增加了2组暖气,故温度刚刚达标。但在交2012年采暖费时按全款收取,答应在2013年暖气费减100元,这样收费合理吗?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站内给予减免是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五条中相关规定,根据您家中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进行退费,并无不合理收费问题。且供热期间对您家进行了补加供热设施的维修处理,使您室温达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站内给予减免是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五条中相关规定,根据您家中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进行退费,并无不合理收费问题。且供热期间对您家进行了补加供热设施的维修处理,使您室温达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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