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11-22

标题:咨询一下采暖费收取是否合理

您好,我是居住在河西区先进里的居民,2012年由于供暖采用了一户一循环,顶层的管道整个都拆除了,未加片,故采暖期一直达不到温度,由于和供热站多次协商于2012年12月25日又增加了2组暖气,故温度刚刚达标。但在交2012年采暖费时按全款收取,答应在2013年暖气费减100元,这样收费合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站内给予减免是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五条中相关规定,根据您家中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进行退费,并无不合理收费问题。且供热期间对您家进行了补加供热设施的维修处理,使您室温达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