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钱** 提问时间:2013-11-21

标题:户口一直在人才市场,属集体户口范畴,请问可以购买限价房吗?

您好,我是07年毕业后来到天津发展的,当时把户口转到天津后一直放在河西区北方人才市场,加入了一个集体户口并办理了天津身份证。应该是在12年的时候曾去河东房管局咨询过,看看是否能购买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承租公租房,看当时工作人员表示集体户口不可以办理。但近期听说下发了新的条文,想咨询下现在对像我这种情况的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1-25 是否超时:否

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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