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3-11-21

标题:关于本小区物业问题

你好,我父母住在静海县金桥国贸小区,这里是高层,2013年供暖期到来后,父母家的暖气一直不热,向物业报修,物业让找供热部门,可是供热部门说是小区的供热泵有问题,让我们找物业,总之双方扯皮。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还有两部电梯坏了一部物业也不及时修理,给居民出行造成了很大不便,一旦发生火灾也容易出危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处理一下。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1-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小*”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

尊敬的“小*”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向县物业办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业主委员会成员多数不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进行维修。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操作程序,业主委员会不同意使用该项资金物业公司无法申请,县物业办不能审批。供暖问题已解决。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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