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侯* 提问时间:2013-11-20

标题:限价房个人收入条件提升为6.75万元

我从报纸上看到天津市从2013年12月1日起限价房收入准入条件由3万元调整为4.5万元,请问这个调整落实到各区街道办事处以及房管局的时间和具体细则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1-25 是否超时:否

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2日

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自今年12月1日起,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准入条件由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调整为低于4.5万元。其中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户籍、住房、财产等其它申请条件不变。自今年12月1日起,本市各区县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将按照上述政策审核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准入条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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