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11-14

标题:工伤社保赔偿部分

尊敬的领导:

我的工伤办理流程已经接近尾声,医疗费用已经报销完毕,并在9月底的时候到指定医院做了最后一步工伤鉴定。所以在本月向原单位提出辞职。但是被告知,如果现在辞职将得不到社保的工伤赔偿。因为我的新工作和现在所属区不同,如果不能继续在原所属区的社保缴纳保险,那么我将得不到此笔工伤赔偿。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能否帮助我加快办理社保的工伤赔偿,因为就差这一步了,最后的资料交过去到现在也已经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非常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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