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尊敬的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津价管字(1994)81号文件规定,供热居民室内初六费每平方米收费28元,具体室内初装费包括哪些供热设施,根据该文件第九条规定:以锅炉房供回水干管出院墙一米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内的全部工程(间接供热方式包括供热站工程在内)为锅炉房建设工程;分界点以外至居民住宅楼墙外一米为外管网工程;住宅楼墙外一米分界点至住宅楼内的供热设施为室内供热工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