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更换管道占用停车场车位未补偿现燃气公司协商的人告诉我协商不了
南开区领导您好:
非常抱歉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我是天明街与黄河道交口停车场的,天津燃气集团更换旧的燃气管道工程,从8月27日天津市春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开始进入工棚和管道及零件占用我停车场车位,原本商议一个月完工,可是一直推迟到11月4日才清理完该工程公司的东西,还我原有车位,我想请问您一下针对占用我车位的行为进行赔偿是应该找哪个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另附: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给予天津市春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我停车场于11月4日已经打电话给天津燃气集团的热线电话,5日下午有一人和我联系过,直到11号上午84287962(他称自己的工号是123)这个号码告诉我他协商不了还说了一堆不切实际的话(例如:我只是想要合理的赔偿,他竟然说我想要10万,他还恐吓我说有人住院),告诉我工程公司要走法律途径。我做为停车场占用我的地方收取合理合法的赔偿费用就这么难吗?实属无奈才从网上留言,望领导予以解决,谢谢!(希望您下次找解决这个问题的不再是这个所谓工号是123的人,望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