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11-07

标题:原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

您好:

我的原单位是民政局下属丁字沽新村街街办残疾人单位。1999年来到给单位工作一直到1996年3月份调到开发区工作,今年公司审核工龄时发现我的原单位从工作起到调出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这对于我的审核工龄和退休时工龄有很大影响,本人比较着急单位正在催促尽快办理补缴。过期不会再管请民政局的同志帮助解决, 原单位:永升五金电器厂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新村六段平房二号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作社会保险登记,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察的受理时限为2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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