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更换燃气管道期间工地占用停车场车位未进行补偿就跑了
南开区领导您好:
非常抱歉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我是天明街与黄河道交口停车场的,天津燃气集团更换旧的燃气管道工程,从8月27日天津市春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开始进入工棚和管道及零件占用我停车场车位,原本商议一个月完工,可是一直推迟到11月4日才清理完该工程公司的东西,还我原有车位,我想请问您一下针对占用我车位的行为进行赔偿是应该找哪个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另附: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给予天津市春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我停车场于11月4日已经打电话给天津燃气集团的热线电话,5日下午有一人和我联系过,可是一直没有给我们任何的答复,更提不及解决与否。所以实属无奈才从网上留言,望领导予以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