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3-11-06

标题:六十年代精简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姥爷是1952年天津电解铜厂的建厂职工,10年之后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于1962年7月21日被下放到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滋镇盐场村,现在已经80多岁了,但是现在每月发到手的补助是25元/月,听说现在补助都早已提高了,然后我就代表我姥爷于2013年6月份去天津电解铜厂询问,他们的回答是现在厂子有困难无法按照现在的补助标准来支付,还说等厂子拆迁了的时候再进行补发,那我问他们什么时候厂子能拆迁,他们说他们也不知道。我现在就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处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仍由原资金开支渠道解决。对于发放该费用确有困难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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