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11-05

标题:关于就失业证的问题

我于去年8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公司离职,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去外地1年,今年9月入职天津市区一家公司,公司让我提供就失业证,需要到原单位办理,原单位人事部告诉我说,离职超过30日未办理就失业证的,以后就无法办理了,现在新单位也办不了,说我在开发区有用工登记,原单位也以离职超过30日为由不予办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难道以后永远就不能办就失业证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新的用人单位为您做就业登记时,可以在公共服务机构为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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