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有关部门:关于供热不能全市都做到的,就不要瞎承诺!
近日,各大媒体都大张旗鼓地宣称,11月1日全市启动供热,我外地朋友都夸说天津更加关心民生工作,我们也期待着早日供热。而实际情况是怎样呢?我居住的河东区阳光星期八小区,今天已4号了,还一点热乎气都没有。而河西、和平等领导居住集中的区域1号开始如期供热了。领导们也许还认为供热部门落实很好呢!
今天我打了12319,答复,逐渐升温,也许还没循环到我在的小区,四天了还没循环到?我不相信。于是我又打电话到晨阳道供热站,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答复,15日才给热,现在我这水还是凉的,你那怎么可能热。
我给市政府提个意见,不能全部做到的事情请不要承诺,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为什么交同样的暖气费,有些住房就能提前享受,有些就不能呢?这不是分明愚弄老百姓吗?这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吗?
恳请有关部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