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3-11-04

标题:东丽湖供热计量收费不合理!

东丽湖供热计量收费不合理!

我住在东丽湖万科城,小区实行冬季供热计量收费。

去年冬天,家里一个月没住人,暖气全关闭。即便住人的时候也是白天关闭,晚上只开卧室的暖气。即便如此,东丽湖供热公司还说我费用超出预付费一百多。

多少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和我一样户型、相同面积的邻居,冬天流量开最大,竟然还退了十几元钱。

这是严重的不合理。我要是全开暖气,是不是要多交几千元。计量收费的初衷是为了节能减排,可是相关的管理根本没跟上,计量表准不准、是否需要定期测试根本没人管。

我要求把我家的暖气改为按面积计费。希望区政府主持公道。

如果这一问题无法解决,我将找媒体关注,因此本人不接受电话回复问题,请直接网上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黄**: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通过与您电话沟通和对相关政策解释,得到了您的认可。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按照目前的收费政策,不存在热量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如果您采取正确的调整方式,按目前我市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应该会比面积热费节省费用。建议您与供热单位确认自家热量表和热量表的初始读数,避免造成结算错误。同时,建议您咨询供热单位,了解热量表计量的基本情况,如使用中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热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热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停止用热申请而形成事实用热的,用热户应交纳供热采暖费,所以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的问题。您所在的小区是我市供热计量收费小区,由于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刚刚起步,也称供热计量试验收费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建部及我市相关规定,今后的供热收费要与水电一样实现计量收费,利国利己,是大势所趋,原则上是不能改成面积收费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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