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10-28

标题:生育保险使用的相关问题

现在生育保险有必须连续上足多少个月才能享受的规定吗?那我们之前单位的生育保险作废了?钱是不是可以退回来?是不是政策可以改正一下?像养老保险那样累计上足多少月就可以享受?听说农业户口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吗?这算惠农政策?那我们这些纳税人怎么没有什么号的政策呢?还有医疗保险,只要失业就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本来就失业了,看病却享受不了政策,这算是雪上加霜吗?等等。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