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3-10-26

标题:请求退换房屋换证收取的土地契税

本人住南开区红金旗南路金禧园6号楼1-301.此房多年没有土地证,近期南开房管局补发了此证,切服务态度不错,特表示感谢。但是,在日前换证过程中,因为此房在2006年有过户记录,补交了1600元土地交易契税。对此,我认为不妥,请求返还。理由是:此房在今年发放新证前房本没有土地证,也不能过户交易。那交易发生在2006年,当时没有收土地契税,现在收没有道理。如果是补交当时契税,那此前不发证,也不能交易,显得不将道理了,这是那种没有考虑群众利益,简单机械执行政策,或政策使用不当。希望领导予以过问。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02 是否超时:否

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30日

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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