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求退换房屋换证收取的土地契税
本人住南开区红金旗南路金禧园6号楼1-301.此房多年没有土地证,近期南开房管局补发了此证,切服务态度不错,特表示感谢。但是,在日前换证过程中,因为此房在2006年有过户记录,补交了1600元土地交易契税。对此,我认为不妥,请求返还。理由是:此房在今年发放新证前房本没有土地证,也不能过户交易。那交易发生在2006年,当时没有收土地契税,现在收没有道理。如果是补交当时契税,那此前不发证,也不能交易,显得不将道理了,这是那种没有考虑群众利益,简单机械执行政策,或政策使用不当。希望领导予以过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