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3-10-26

标题:关于廉租房退租及购房问题

房管局领导您好:

我来自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南大街的林**,由于当时拆迁且享受城市低保,因此我与母亲配租了廉租房,那时候我还在上学,随着我的大学毕业进入职场,收入也随之有所增加,现在我跟母亲收入已经超出配租廉租房的标准且现在也有能力打算通过贷款购房,天津市新出台了关于《收入超标租户 5年内必须腾退廉租房》的政策,令我担忧,到时候收入是超标了,但我们现在想买房也买不了,咨询买房过程中出现廉租租户是不能够购房的,使我不知为好,现阶段是可以贷款买房,但也是要贷款且很多房子都是期房,也是需要时间的。

我咨询过房管部门,他们说只有退租之后,才能买房。那我想问了,廉租租期期间不能买房,退租之后我们住哪里,我们是收入增加了,但也不是今天退租明天就能住上新买的房子,贷款审批、期房等因素都会导致不可能这边退、那边买完就住,因此我想咨询,能不能这样:针对超收入标准的廉租租户,先申报,经过申报审批后,可以在市场上买房,但自申报之日起5年内必须退租,相信五年的时间该买也买了、该贷款也贷款了、该装修也装修了、这五年的时间正好算是由廉租租户向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过度的期限,如果可以的话,建议廉租租户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我们也想抓紧购房、抓紧退租,让政府来帮助更多的比我们困难的群众,我们也是享受过政府的福利的一群人,现在我们变好了,也谢谢政府,同时希望领导特别关注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04 是否超时:否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30日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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