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10-24

标题:房屋使用年限从房企拿地时算是否合理?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您好!

最近签了购房合同,房子2014年9月30日交付,但是合同中却写明70年使用年限为2011年5月14日至2081年5月14日,问售楼处时被告知是从房企拿地时起算,并说复核房管局相关规定。我想请问下售楼处这种解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希望房管局工作人员及时解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0-28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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