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龙* 提问时间:2013-10-24

标题:专业技术人员调入事业单位后,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问题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在新的岗位试用期内可保留原职务工资”。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试用期内,可参考新岗位所属单位同类职务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

请问,上述两项政策规定现在是否仍然有效。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调入事业单位后,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目前是否还有更具体的规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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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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