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您所在小区在2年前庭院与户内燃气工程已竣工,目前导致无法点火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内燃气中低压调压站在一年前就曾多次催促开发商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直至2013年上半年才取得合格证。2、调压站消防合格证取得后,需要开发商与管理单位办理水、电、暖的过户手续,由于开发商尚未办理水、电、暖的正式手续,故无法与管理单位办理过户手续。现需开发商与管理单位提交押金,在正式水、电、暖过户完成后,如数退还,但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3、由于华明新家园及东丽湖周边土质沉降,为尽量避免此问题产生的管道沉降问题,燃气集团已安排设计院相关设计人员对燃气管网引入位置加装软连接保护装置,待设计图纸完成后,安排施工人员即刻进场整改。待上述问题解决后,安排带气点火准备工作。已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整改,加装软连接保护装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