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10-20

标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问他

我于今年10.1期间住院,花费为17800元,个人支付4800元,医保个人账户支付3000多元,我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9901.48,为什么我自己负担的部分不能全部从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信息详见附件。

以上,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0年1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包括起付标准、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增付部分、最高限额以上部分。自费项目和垫付医疗费拒付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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