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3-10-20

标题:物美在我儿病的时候 强行辞退

物美在我儿病的时候, 强行辞退。不给上医保,求政府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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