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10-17

标题:技师津贴问题

听说有技师每月申请津贴的,请问天津有没有这个政策,怎么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技术工人,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其津贴没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被企事业单位聘任的,其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以上津贴由企事业单位按原渠道支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未被企事业单位聘任或解聘人员,不享受津贴。(技师是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是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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