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展* 提问时间:2013-10-17

标题: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标准

您好!

我咨询一下天津市有没有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标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和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在约定补偿金和经济补偿时应遵循公平、公正、适量、对等的原则。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能包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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