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3-10-16

标题:房地产权证土地用途与设计用途不一致

您好!我们公司想购置一间商业物业,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上“土地状况”中的“用途”一栏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而“房屋状况”中的“设计用途”一栏为“非居住”,二者似乎不符,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不符合登记规定?会不会对该物业的使用和转让产生影响?有没有可能更正?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0-18 是否超时:否

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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