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9月26日我单位跟此商家签订了合同,是1件1.21吨重的MN13材质的钢板,共金额是7744元人民币,对方要求款到发货,汇款后发货过来只有0.6吨重,而且那钢板不是我要求的材质和生产厂家,要求提供材质证明和认证书没有一份能提供出来,电话联系了对方,当时是口头答应补回少发的钢板和证书,但过了几天也没有做,电话打通就是没人接也联系不上,情况大致是这样,现在麻烦你们帮忙处理,谢谢! [附件1] [附件2]
在2013年9月26日我单位跟此商家签订了合同,是1件1.21吨重的MN13材质的钢板,共金额是7744元人民币,对方要求款到发货,汇款后发货过来只有0.6吨重,而且那钢板不是我要求的材质和生产厂家,要求提供材质证明和认证书没有一份能提供出来,电话联系了对方,当时是口头答应补回少发的钢板和证书,但过了几天也没有做,电话打通就是没人接也联系不上,情况大致是这样,现在麻烦你们帮忙处理,谢谢!
[附件1]
[附件2]
您可以联系我局行政调解中心,联系电话:24450315,或者武清分局行政调解中心:29347710。 天津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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