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3-10-14

标题:仁立毛纺厂拖欠已退休职工公积金,煤火费一及11年前医药费

仁立毛纺厂一直拖欠退休职工公积金,煤火费,及11年前在职时的医药费一直未给解决,四年前该单位已经由纺织局托管,当时上班时应报75%的医药费现在降到报60%,托管时在职职工的医药费已经解决,但退休职工一直拖欠至今无音讯。本人经多次与单位沟通均无结果,现请问发改委的相关领导,我们该如何维权解决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及办理医保报销等问题,如果您反映的问题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单位自行规定的医疗待遇纠纷问题,建议向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公积金政策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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