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以我违反员工行为规范为由,扣除工资
我是2012年3月入职公司的,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公司为我缴纳了社保,但是按最低基数缴纳(未按我的实际工资缴纳)。现在我的主管领导故意多安排我的工作,我不干她就告诉我不干可以走人或调到其他岗位。我因此与她发生矛盾,公司的处理意见是按照集团总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扣除我当月工资的10%,并予警告。如果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就辞退我或调岗降薪处理,并打印了一份处罚决定书在公司公布。公司这样是想故意挤兑我自己辞职离开公司。求助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