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3-10-09

标题:关于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问题

本人系原红桥房地产总公司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居住在河北文安县,现年76岁,系农村户口,老伴患类风湿摊痪在床,每年由原单位发放补助费,但是数额很少。据我了解很多象我一样的都涨钱了,而我至今只领取132元/月,我曾咨询社保局及民政部门,说以有文件补助费随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而现今最低标准已调盗600元/月,我应得300元/月,但多次找到原单位总以未接到文件而搪塞,请问此问题应由谁解答或负责?我下一步应找谁?请领导帮助解决或指条明路,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0-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由资金开支渠道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不知道相关文件,建议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对于发放该待遇确有困难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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